|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634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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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6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38-75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若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叶片正反面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用于棉花田防除棉铃虫、甘蓝田防除小菜蛾。 |
| 注意事项 | |||
| 1.本产品在甘蓝田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7天;在棉花田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 次,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7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施药要避开蜜源植物,不要在池塘、水源、桑田及蚕室附近喷药。本品对鱼有毒,水产养殖地附近禁用。 5.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和药液要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和水源。 6.施药时要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2.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诊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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