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6337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苄·乙·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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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2%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7%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 |
| 甲磺隆 | metsulfuron-methyl | 0.2%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5-30克/亩 | 毒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25-30克/亩 | 毒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于秧苗移栽后7-10天撒施于水稻田中。2. 本品使用时称量时要准确,拌细土20公斤左右,搅拌均匀后撒施,注意撒施要均匀。施药时田间应有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持水层5-7天。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广谱内吸性稻田除草剂,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 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 |
| 注意事项 | |||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最多使用1次。2. 本品中甲磺隆残留期长,对后茬旱田作物有影响,建议后期不要种植旱田作物。适合麦稻轮作田使用。3. 本品只适用于中苗及大苗移栽田,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抛秧田、病弱苗田等,以免产生药害,严禁用于其他作物。4.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5.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 用药后的农药器械和工具要清洗,废弃包装物和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7.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适宜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施药时水层不能淹没苗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腹泻,一般不会出现全身中毒症状。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要清醒时才能催吐,无专门的解毒药剂,请医护人员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本品在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避光、避水、远离火源。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杀虫剂、杀菌剂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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