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杀螨剂丙溴磷登记证LS95608-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56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5-7-26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丙溴磷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杀螨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丙溴磷 profenofos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60-8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80-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80-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小菜蛾、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每亩用水50-75公斤。2、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宜在傍晚前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作用,无内吸性作用,可用于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水稻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用于棉花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用于甘蓝安全间隔期限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苜蓿和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药害。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不可污染蜜源植物。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