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氧氟草醚登记证LS20041961-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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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961 首次批准日期: 2004-8-31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乙氧氟草醚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2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蒜 一年生杂草 40-60克/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应在播后苗前施用,喷施药时要求均匀周到,剂量准确。施药时注意风向,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水稻、大豆等敏感作物上。
产品性能
触杀型除草剂,在有光条件下发挥杀草作用。可有效防治播娘蒿、荠菜、麦瓶草、繁缕、婆婆纳、野芥菜、铁苋菜、马齿菜、稗草、狗尾草、猪殃殃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最多使用次数1次。 2.用于苗前土壤处理时,若作物在出苗过程中突降暴雨,会使作物幼苗出现药斑。3.作物出苗后若遇暴雨会出现“烧苗”症状。4.药后短期内漫灌或雨后田面积水易造成严重药害。5.勿将药剂放置在湖边、池塘、或河沟边,清洗器具时勿污染水源。用后的空瓶子应予以压碎,并埋在远离火源的地方。
中毒急救措施
本剂对人体有害,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需存放于干燥阴凉处。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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