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16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2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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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7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和水稻稻纵卷叶螟发生期,均匀喷雾。2. 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应在害虫发生时开始施药,每隔14天施药一次。3. 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应在害虫卵孵化高峰期至1龄幼虫发生盛期喷雾。4. 一天中防治最适宜时间为上午露水未干和傍晚前后。5. 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内吸杀虫剂,能被植物内吸输导,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和杀卵作用,主要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水稻稻纵卷叶螟有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 本品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水稻7天,最多不宜超过2次。2.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最好不要长时间使用金属容器混配或盛放。3. 开启包装时注意避开大风以免粉末飞扬,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且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4. 本品对禽、鱼类低毒,防止污染水源。5.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6. 使用后容器需集中深埋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 若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公司各地直营店、经销商联系,或咨询当地植保技术部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 中毒症状:有机磷的中毒症状,但病程持续时间较长,胆碱酯酶恢复较慢。用碱水或者清水彻底清除毒物。2. 若不慎进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清水冲洗10分钟。如误服此药,立即催吐洗胃,请立即携带本包装袋并送患者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 解毒药物为阿托品或者解磷定,对症治疗,防治水肿。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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