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LS20041598-江苏省宜兴兴农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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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598 首次批准日期: 2004-6-17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宜兴兴农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1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500-10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30-40升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2、施药时,喷雾要均匀,叶片正反面喷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茎叶吸收而传导全株,干扰苯丙氨酸及酷氨酸的合成使杂草连根杀死。本品在土壤中能迅速分解失效。本品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只有当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处理,才能杀死杂草。
注意事项
1、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2、喷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会减低,视情况应予以追加施药。天气干燥,杂草萎蔫时,请酌情增加用药量。一般杂草喷施后5-7天后见效。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内加有表面活性剂,使用时请勿加其它助剂,以免影响药效。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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