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硫磺·三环唑登记证LS20041120-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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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120 首次批准日期: 2004-4-14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硫磺·三环唑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三环唑 tricyclazole 5%
硫磺 sulfur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瘟病 100-15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田间发现少量病株时就应该开始施用;2、防治穗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2、穗瘟防治在水稻孕未期或破口初期施用一次,隔10~14天施用第二次;3、在施用时,植株大或病菌发生严重时用高剂量,植株小或病菌发生轻时用低剂量;4、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等作物敏感,施用时防止漂移到该类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为无机硫类农药硫磺和三唑类农药的混剂,系保护性杀菌剂,具内吸传导性,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孢子的产生,同时干扰病菌正常的氧化还原过程。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21天;2、本品长期贮存会出现结块现象,兑水摇均后一般不影响使用;3、本品不能和硫酸酮等金属盐类药剂混用;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全身性中毒作用较轻,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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