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氟铃脲登记证LS20041030-山东省淄博绿晶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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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030 首次批准日期: 2004-4-7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淄博绿晶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铃脲 hexaflumuron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100-1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叶面害虫宜在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剂是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2、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3、使用本品时应带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如沾着皮肤上应立即用水清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洗脸及裸露部位;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无人体中毒报道;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4、尚无专门解毒剂,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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