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40767-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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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767 首次批准日期: 2004-3-23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9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80-10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后5-7天,(缓苗后)施药。每亩用20公斤湿润细土或细砂均匀拌和后均匀撒施。用药量可根据不同地区、气温差别、水稻品种、秧苗大小、土质、杂草多少和种类酌情确定。水稻移栽田施药要有3-5厘米水层,并维持5-7天,然后按正常田间管理。
产品性能
丁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可用于防除以种子萌发的禾本科杂草、一年生莎草及一些一年生阔叶杂草,如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菜等。正常使用对水稻安全。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三叶期以前使用,水层不能淹过秧苗心叶,如遇暴雨应及时排水,否则易产生药害。[3]施药务求均匀,漏水田不要用,病苗、弱苗不要用。[4]如果在整地后不能在3-4天内插秧时,建议在整地后立即施药,经0-4天插秧,以便有效控制杂草萌芽并增加对水稻的安全性。[5]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本剂对鱼类有害,残药或洗涤用水不能倾倒湖、河或池塘中。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使用。[6]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必要的防护用具,避免眼睛及皮肤接触药剂,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裸露部位。[7]避免孕妇紧急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中毒须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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