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LS20040609-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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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6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4-3-10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0%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40-5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水稻移栽田 部分多年生杂草 40-5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用该品40-50克,拌细潮土5-10千克或适量肥料,于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1.5叶期进行全田均匀撒施。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施药时应堵塞漏洞,灌水3-5厘米,保持5-7天,不断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产品性能
本剂是苄嘧磺隆和乙草胺混配而成,该品能阻碍杂草支链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制直至死亡,对水稻移栽田中部分多年生杂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制种田、漏水田、秧田、直播田、小苗、弱苗田禁用;2、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3、与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大于80天;4、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此时不能 吸烟、饮水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5、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6、孕妇及哺乳期人群应远离该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苄嘧磺隆,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乙草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治疗措施:目前尚无解毒药,误服中毒后请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以催吐;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如果吸入,要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如果着火要用沙子覆盖或或用干粉灭火器,千万不可用水灭火;2 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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