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316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0-30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杀螟丹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螟丹 | cartap | 5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80-12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水稻分蘖二化螟卵孵化高峰前1-2天施药,亩用药液60公斤。 2、水稻扬花期或作物被雨淋时,不宜施药。喷药浓度过高,对水稻也会产生药害。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的幼苗,对该药剂较敏感,在夏季高温或生长幼弱时,不宜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同时具有一定的拒食和杀卵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的二化螟。 |
| 注意事项 | |||
| 1、最后一次施药至水稻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2、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3、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5、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表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中毒症状者,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用阿托品0.5mg~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置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未用完药剂保存于原包装内密封。不能与食物、饲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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