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30610-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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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610 首次批准日期: 2003-3-18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00-150毫升/亩 药土法
移栽水稻田 部分阔叶杂草 100-150毫升/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4—6天,每亩用药量对细潮土15-20千克,拌匀后均匀撒施。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适用于水稻移栽田除草,能够防除稗草、异型莎草、水苋、鸭舌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前堵住进出水口,水层要调到3-5厘米,保持水层5-7天,然后转入正长管理。3.地块要平整,病、伤、弱苗慎用,在施药期间连续出现30摄式度以上高温时用药量酌减。 4.应选择无风、无雨天,露水干后施药,丁草胺对超过二叶期的禾本科杂草(如稗草)无效。 5.本制剂对鱼类有害,残留及洗涤用水倒入江河或池塘。 6.施药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衣服、口罩、手套、眼镜等)。施药后立即洗干净身体裸露部分。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药液,如溅入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有其他头昏、心悸、恶心中毒症状,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制剂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存放此药时,应盖紧容器,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水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等同储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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