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302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27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1000-3000倍液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新梢生长初期或卵孵化期施用最佳,根据蛾卵量隔10天左右再喷施一次;2、虫害发生严重时用本品最高用药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驱避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虽对螨有效,但在害虫、害螨并发时,应配合使用杀螨剂,并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蚕等生物有毒,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在采桑期间,应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并避免漂移,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5、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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