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221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5-14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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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瘿蚊 | 2000-2500克/亩 | 撒施 |
| 韭菜 | 韭蛆 | 800-1500克/亩 | 撒施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防治韭蛆应在田间可见少量黄叶尖,初见为害时,拌细土混匀,顺垄撒施,然后浇足透水。 2、防治水稻稻瘿蚊应在水稻移栽或播种7天后,在水稻稻瘿蚊盛发期拌化肥或细土均匀撒施。药后5天内田面保持约2-3厘米水层,但不能淹没苗生长点。注意毒死蜱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毒性较高,用时严格禁止药液流人河池或鱼塘。3、本产品对瓜类、莴苣、烟草、较敏感,在这些作物地不能使用。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的作用,在土壤中药效持久,易于运输和贮存,使用方便,对韭菜根蛆和水稻稻瘿蚊有良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2、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韭菜,21天,3次。水稻,7天,2次。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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