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20458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S-氰戊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S-氰戊菊酯 | esfenvalerate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在成虫产卵高峰后7天左右,幼虫3龄期前进行防治,每亩配成50千克药液,均匀喷雾。2 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于卵孵盛期,卵果率达到1%时,均匀喷雾防治,全期用药2~3次。3 施药要均匀周到,在害虫、螨并发的作物上要配合使用杀螨剂。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强烈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活性比氰戊菊酯高出约四倍。本品击倒力较强,对鳞翅目幼虫防治效果较好。 |
| 注意事项 | |||
| 1、 叶菜: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 次,安全间隔期为12天;苹果: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 次,安全间隔期为14 天。2、 本品属菊酯类农药,喷药时应均匀周到,尽量减少用药次数及用药量。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产生。3、 本品对蜜蜂、鱼、虾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严禁在茶树上使用。5、 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 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大量时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1 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 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3 如误食中毒立即送医院。可用食盐水催吐,或慎重进行洗胃,使药物尽速排出,对全身中毒初期患者,可对症治疗。4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13-84415520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远离火源或热源。2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5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冲洗3次,砸碎后烧毁或掩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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