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氧氟·乙草胺登记证LS2001678-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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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1678 首次批准日期: 2004-1-16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氧氟·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37.5%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5.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蒜 一年生杂草 10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棉花 一年生杂草 10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花生 一年生杂草 100-1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兑水40-60千克,在作物播种前/后,萌芽前均匀喷洒于 畦面土表。喷洒时应力求畦面平整。每季使用一次。2、本品系芽前除草剂,杂草萌芽后不推荐使用;非覆膜花生地,于苗期遇大雨天气,在叶片上会出现程度不同的灼烧药斑,但对作物的产量没有影响。
产品性能
本品系旱田用芽前除草剂,对一年生杂草具有良好的芽前控制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详细阅读标签并按标签指示使用。2、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本品敏感,不宜使用,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保护性衣服、口罩、橡皮手套及靴子; 喷药后应清洗全身; 清洗喷雾器时,切勿让废水污染水源。4、本品对鱼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水体的影响。远离水产 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一旦不慎触及皮肤、眼睛应尽速清洗;如误食,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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