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1359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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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哈尔滨市益农生化制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科杂草 | 10-2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 | 10-20克/亩 | 药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阔叶杂草及一年生莎草为主,每公顷施用本品150克(亩用量10克),移栽后5-7天,药土法撒施。轻度三棱草(每平方米少于50株),每公顷用量225克(亩用量15克);中度三棱草(每平方米50-200株)、重度三棱草(每平方米200株以上),每公顷用量300克(亩用量20克),三棱草高度3-5厘米以下,尚未露出水面,药土法撒施。2.两次用药法:对三棱草危害严重的地方,采用两次用药法,除草效果较佳。第一次:三棱草3-5厘米以下,尚未露出水面,亩用量10-15克,药土法撒施。第二次:第一次用药后10-20天(后出面的三棱草高度低于10厘米),亩用量10-15克药土法撒施。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于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对水稻安全,温度、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应用于水稻移栽田,能有效防除鸭舌草、眼子菜、节节菜、陌上菜、牛毛毡、异型莎草、水莎草、碎米莎草、萤蔺等一年生及多年生阔叶和莎草科杂草,对稗草有抑制作用,二次施药对三棱草和稻李氏禾有特效。 |
| 注意事项 | |||
| 1. 每季最多使用1次。田块应尽量整平,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2. 如前期未使用本品而未能有效防除三棱草,可采取茎叶喷雾法补救,在第一次施药后20-45天,每亩用药量10克,兑水30-40公斤喷雾。3.使用本品时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衣;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如误食须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2.如药液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 分钟。3.本品为低毒,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范使用不会出现中毒现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严防潮湿和日晒。2.贮存、运输和使用时应远离儿童、水源、火源等,幷加锁;不能与医药、食物、种子和饲料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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