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丁登记证LS20011871-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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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11871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1.4%
丁草胺 butachlor 33.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秧苗生出新根并缓苗后施药,早稻一般在移栽后4-6天,晚稻在移栽后3-5天,每亩用药拌湿润细土或细沙5-10公斤,均匀撒施。2.本品不作叶面喷雾用,应在稻株上的露水干后再撒施。本品仅适用于水稻插秧本田,严格掌握用药量和使用时期,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内不排水,可以补水,以免降低药效。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水稻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在水中能迅速扩散,被杂草的幼芽、幼小的次生根等吸收,转移至杂草各部,抑制杂草体内的氨基酸和蛋白质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对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80天。2、插秧田秧苗素质不好,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灌水过深、田块漏水时,都可能产生药害。弱苗、小苗、栽后败苗严重的地块,使用要慎重。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药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时,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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