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11758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6.6% |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3.4%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60-75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60-7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棉铃虫、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最佳,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有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持效时间较长。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系统胆碱酯酶和神经轴突毒剂,可引起昆虫极度兴奋、痉挛、麻痹,并产生神经毒素,最终导致神经系统完全阻断而死亡。 |
| 注意事项 | |||
|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4.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安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可用阿托品。如果判定为毒死蜱中毒,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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