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磺胺草醚登记证LS20011535-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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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11535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低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9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是二苯醚类除草剂。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废弃包装物应焚烧处理,不可随意丢弃。2.开启包装时使用专门工具,戴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3.加工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配制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不可接触药粉。4.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及暴露部分皮肤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若泄露或者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有中度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症状。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要及时清理;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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