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1153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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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9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二苯醚类除草剂。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废弃包装物应焚烧处理,不可随意丢弃。2.开启包装时使用专门工具,戴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3.加工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配制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不可接触药粉。4.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及暴露部分皮肤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若泄露或者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有中度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症状。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要及时清理;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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