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01601-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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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01601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牛毛草 100-150克/亩 药土法
水稻移栽田 稗草 100-15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插秧后5~7天用药,用20公斤/亩湿细土或化肥拌匀后撒施;或用50公斤/亩水稀释后喷雾或泼浇,施药后保水3~5公分(水层不淹没秧心),维持5~7天,后转正常管理。
产品性能
丁草胺为酰胺类内吸性传导型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稗草、牛毛草。
注意事项
1. 按要求适时施药,严格掌握药量。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稗草1叶1心期以前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2. 漏水田、病苗、弱苗及小苗带土移栽或气温过低时,施药要谨慎、严格。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手套等。此时不能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 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的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等。5.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8.为保护环境,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无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食应及时送医院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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