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24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1-11 | 有效期至: | 2008-11-10 |
| 农药名称: | 柴油·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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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柴油 | petroleum oil | 25% |
| 辛硫磷 | phoxim | 1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发生初期虫口尚不多的时期施药,注意正反叶面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上午约在9时前后,下午约在4时前后喷洒,效果更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由辛硫磷原药、矿物油、乳化剂和溶剂复合而成的,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效果较好。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用于甘蓝菜青虫的防治,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7天。2.本品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施药时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本品对玉米、高粱、菜豆、黄瓜、苜蓿、甜菜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可按下列方式解毒: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应尽量避免挤压。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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