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24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1-10 | 有效期至: | 2008-11-9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正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9%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45-6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每亩按推荐剂量兑足水量均匀喷雾。2、施药期以卵高峰期为佳,不得迟于幼虫3龄前。喷药时力求正反两面均匀周到。3、施药时间应以下午4时以后为佳。施药后24小时内,禁止家畜进入施药区。 |
| 产品性能 | |||
| 该产品为混剂产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能渗入植物组织,有杀卵作用。适合防治水稻二化螟。其作用机制为:药品进入虫体后,抑制虫体内胆碱酯酶的活性和阻断神经传递,从而杀死二化螟。 |
| 注意事项 | |||
|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在微酸性、中性溶液中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易分解,因此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属中等毒,使用时需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三唑磷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流涎、、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三唑磷中毒,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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