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24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6 | 有效期至: | 2008-11-6 |
| 农药名称: | 野麦畏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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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4%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野麦畏 | triallate | 94%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野麦畏是为防除野燕麦类的选择性土壤处理剂。野麦畏制剂挥发性强,其蒸气对野燕麦也有毒杀作用,施药后要及时混土。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 使用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2. 未使用完的产品应存放在原包装瓶内,盖紧瓶盖,锁好。3. 泄漏时用惰性材料吸收,并连同污染的土壤一起移走,放在密闭容器中专门处理,防止药液流入下水道和排水沟。4. 不慎发生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5. 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防护。药液若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最好找医生治疗;溅到皮肤上,用肥皂洗净。2. 误服后,立即引吐,及时把病人连同药瓶送往医院急救。3. 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可与食物、饮料、饲料一起存放;容器洗净后焚毁或埋藏于地下。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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