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丙·氯登记证LS20053452-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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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3452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1-4 有效期至: 2008-11-3
农药名称: 丙·氯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丙溴磷 profenofos 40%
氯氰菊酯 cypermethrin 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100-12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大风或预计一小时降雨,请勿施药。2、果园中不宜用丙溴磷,该药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无内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以氯氰为主[1]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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