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22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0-8 | 有效期至: | 2008-10-7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天长市天洋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25-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应于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对害虫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可内渗入植物组织,杀卵明显,对鳞翅目害虫尤为突出,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 注意事项 | |||
| 1. 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均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蜜蜂放养区和蚕桑区施药,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应避免药液流入河流、湖泊和鱼塘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溅及皮肤,应除去衣服,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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