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21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9-20 | 有效期至: | 2008-9-19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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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宜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症状: 1.轻度中毒:头痛、恶心、多汗、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3.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急救: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5.一但误服,不要引吐,立即送医诊治;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并送医诊治;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的神经毒性的发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易燃,勿接近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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