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氟铃脲登记证LS20042180-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2180 首次批准日期: 2004-9-20 有效期至: 2008-9-19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低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铃脲 hexaflumuron 9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苯甲酰基脲类杀虫剂原药,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本品外观为浅灰色至褐色粉末,不应有外来杂质。熔点202~205℃;在水中溶解度很低,0.027毫克/升(18℃),0.7毫克/升(23℃);常温下稳定,在酸和碱中煮沸会分解。因本品为原药,不能直接用于防治农作物害虫,只有在加入各种助剂配制成多种不同的剂型,如乳油等剂型后,方可用于防治农作物害虫。
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应在具备通风设施的车间内操作,地面应铺设塑胶或橡胶地板,用过的包装袋可泡于稀释的碱水中,洗净不得乱扔。2.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药粉,操作后及时洗手,洗脸.3.一旦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洒漏药粉应及时收集,以免污染环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对眼睛有严重刺激作用,如眼部被污染,应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清洗,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之处。如误服则应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氟铃脲原药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2.贮运时,严防潮湿、雨淋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本品不得乱撒、乱扔、乱放,以免污染环境。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