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20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8-19 | 有效期至: | 2008-8-18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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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2000-3000克/亩 | 穴施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本品在花生蛴螬发生初期用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烟草敏感,对地下害虫蛴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在花生上使用每季最多施药1次。[3]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4]施药时戴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抽搐。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3、如误服,送医就诊,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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