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18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7-22 | 有效期至: | 2008-6-6 |
| 农药名称: | 丙多·硫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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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硫唑 | albendazole | 5% |
| 硫磺 | sulfur | 3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发病初期使用本品药剂,防治稻瘟病要“狠抓两头,巧治中间”,即狠抓穗瘟和苗叶瘟,巧治叶瘟。一般在4~5叶时和移栽前各治1次。叶瘟可在急性型病斑逐日增加时立即用药防治,穗瘟是防治的重点,一般在破口和齐穗时各治1次,必要时还要在灌浆前期再治1次。 2.如遇连续阴雨,应抓住雨停间隙抢喷本品。 3.建议与其他产品轮换使用。 4.本品要随配随用,不能与铜制剂混用。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专门防治水稻稻瘟病的杀菌剂,能控制稻瘟病病菌的活动和繁殖,杀灭稻瘟病病菌。本品同时兼具分散性好,耐雨水冲刷和易被水稻吸附等特点,是防治水稻稻瘟病的良好药剂。 |
| 注意事项 | |||
| 1.按照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操作规程使用,不要与硫酸铜等金属盐类农药液使用。施药后应用肥皂洗手、脸及身体暴露部位。2.本品长期贮存,若有分层现象,需摇匀后再使用;药液稀释后长期放置可能会出现分层,需摇匀后使用。3.应尽量避免在高温天气条件下施药;本品高浓度时对黄瓜、大豆、李、桃、马铃薯、梨、葡萄等作物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4.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全身性中毒作用较轻,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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