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16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6-25 | 有效期至: | 2008-5-11 |
| 农药名称: | 杀螟丹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三农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螟丹 | cartap | 5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80-12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水稻二化螟发生初期或卵孵化盛期,使用本品均匀喷雾进行防治。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对捕食性螨类影响较小。其毒理机制为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传递冲动作用,使昆虫麻痹。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效,持效期较长。 |
| 注意事项 | |||
|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不同的水稻品种对杀螟丹的敏感性不同用杀螟丹浸稻种时应先进行浸种的发芽试验。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水稻扬花期或作物被雨淋时,不宜施药。喷药浓度过高,对水稻也会产生药害。5.使用本品时要穿戴好劳防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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