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08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25 | 有效期至: | 2008-3-31 |
| 农药名称: | 乙霉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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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霉威 | diethofencarb | 9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纯品为白色结晶,原药为无色至浅褐色固体,熔点100.3℃,溶解度(20℃): 水26.6mg/L,己烷1.3g/kg、甲醇101g/kg、二甲苯30g/kg,蒸气压8.4mPa(20℃) ,密度1.19(23℃)。本品为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得直接作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请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2、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粉。加工车间内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加工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弃物,避免污染水源。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经口毒性低,接触量大时能抑制胆碱酯酶。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4、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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