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毒死蜱登记证LS20050887-江西浙农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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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887 首次批准日期: 2006-2-22 有效期至: 2008-3-30
农药名称: 阿维·毒死蜱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浙农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1%
毒死蜱 chlorpyrifos 14.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20-25克/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50-6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为害高峰期间施药,防治稻纵卷叶螟时应于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期间施药,对水均匀透彻喷雾。2、本品对瓜苗、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农用抗生素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能够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和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较为复杂,为抽搐、痉挛、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在抢救时勿给患者服巴比妥和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或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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