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12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26 | 有效期至: | 2008-3-30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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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200-33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本品应在二化螟卵孵盛期和低龄幼虫期,对水均匀喷雾。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内吸型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水稻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鱼塘等水源及桑园附近禁用。4.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体弱有病者不得接触本品。5.施药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 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5.本品易燃,注意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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