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40763-江西浙农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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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763 首次批准日期: 2004-3-22 有效期至: 2008-4-3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浙农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为害期间施药,注意喷雾透彻均匀,虫情严重时,可以7-10天后再施一次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桑、茶叶、向日葵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加入了高渗剂月桂氮酮,能被植物内吸输导,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及杀卵作用,一般在施药后2-3天才发挥杀毒力。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9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或混配使用。3、本品对蜂、家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其造成影响。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抽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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