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10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12 | 有效期至: | 2008-3-31 |
| 农药名称: | 单嘧磺酯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保农用化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单嘧磺酯 | 暂无 | 9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新型内吸、传导型磺酰脲类除草剂品种。作用靶标是乙酰乳酸合成酶(ALS),使植物因蛋白质合成受阻而停止生长。其原药外观为白色晶体。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使用的包装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2.不慎发生着火或泄漏或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3.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4.本品为粉剂,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产品属于低毒农药。若不慎药液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本品应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