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09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3 | 有效期至: | 2008-3-16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4.9%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50-7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应在棉蕾、铃期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2次,按规定用量兑水均匀进行叶面喷雾。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为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较为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因不引起昆虫迅速脱水,所以它的致死作用较慢。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虽有直接杀伤作用,但因植物表面残留少,因此对益虫的损伤小。对棉花的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3.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运输时应注意使用专门车辆,贮存在远离食物、饲料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戴好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