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07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23 | 有效期至: | 2008-3-14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100-15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防治枯心苗应掌握在卵孵化高峰前1-2天施药;防治白穗,在水稻抽穗率达到5-10%时用药。每亩兑水50公斤。2、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宜在傍晚前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作用,无内吸性作用,可用于水稻三化螟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宜与酸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