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05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2 | 有效期至: | 2008-3-7 |
| 农药名称: | 异丙甲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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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土化工(安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异丙甲草胺 | metolachlor | 9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原药为棕色油状液体。该药主要通过幼芽吸收,其中单子叶杂草主要是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通过幼芽及幼根吸收,向上传导,抑制幼芽与根的生长,敏感杂草在发芽后出土前或刚刚出土即中毒死亡。作用机制主要抑制发芽种子的蛋白质合成。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 在使用时要用机械装置来混配,装卸使用。包装物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 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若溅入眼睛和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从速就医。3. 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手、防护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本剂可燃,远离高温、明火。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如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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