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7519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7 | |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5% |
| 硫磺 | sulfur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防苗瘟:秧苗3-5叶期或移栽前5天;叶瘟:出现发病中心或急性型病斑;穗瘟:孕穗末期至破口初期,按规定用量,每亩对水50-60公斤喷雾。2.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5天。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的复配制剂,具有强内吸性、持效期较长,药效较稳定,较抗雨水冲刷,能有效防治稻瘟病。 |
| 注意事项 | |||
| 1.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2.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3.防治穗茎瘟时,第一次用药必须在抽穗前。4.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应在发病前使用。5.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误服中毒者应立即就医,对症治疗,不可乱服药物,无专门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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