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91846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4 | |
| 农药名称: | 乙氧氟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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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2%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80-250克/亩 | 毒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水稻移栽后3~5天施药,药土法均匀撒施。1.该药为触杀型,施药时要均匀,施药量要准确。2.水稻移栽田施用时应在露水干后施药,稻苗高应在20厘米以上,秧龄在30天以上,气温在20~30℃,施药后田间保水7天以上,水层3~5厘米。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系含氟二苯醚类触杀型除草剂。主要应用于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5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为确保药效,施药时要均匀周到、药量准确,切勿使毒土沾在叶片上。3、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及漏水田。4.本品对鱼类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对皮肤、粘膜有轻度刺激性。经口误服会出现恶心、呕吐等消化道中毒症状和头晕、头痛、乏力等神经中毒症状。不慎接触皮肤可先用5%醋酸液清洗,再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催吐、洗胃和导泻,洗胃可用2%~4%碳酸氢钠,导泻宜用盐类泻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见光易分解,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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