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LS20042441-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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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24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4-11-9 有效期至: 2008-11-8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9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由阿维菌素经化学半合成而得到的一种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很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能有效的渗透到作物表皮组织,并形成有效成分贮存层,具有较长的持效期。对赤眼蜂、七星瓢虫等大多数农作物害虫天敌相对安全。本产品是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打开盛装本原药的包装袋时,要注意动作轻缓,以免药物被吸入鼻内、喷到脸部和眼睛里,若不慎吸入鼻内或沾染脸、眼,请按中毒急救方法处理。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在车间配药时,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防止污染手、脸及其它裸露皮肤,操作时严禁吸烟、进食,工作完毕及时清洗污染部位。4、本品对蚕、蜜蜂、鱼有毒,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对蚕室、桑园、养蜂场、鱼塘、水源的影响,禁止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液排入以上场所。5、废弃包装物要集中盛放和回收,切勿随意丢弃、倾倒、污染环境。
中毒急救措施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对紫外光不稳定,需要遮光、密闭保存。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用毕将包装袋口扎紧。2、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贮存在一起。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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