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1114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1、阿维菌素能干扰昆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从而抑制其神经传导。阿维菌素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不能杀卵。阿维菌素对益虫损伤小,对作物也较安全,主要用于防治幼虫,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2、本剂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 注意事项 | |||
| 1、阿维菌素在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用2~3次;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在小油菜上为3天,每季最多施用2~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应顺风喷雾,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4、操作时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发生中毒,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5、用药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包装物,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在洗涤药械和处理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池塘、河流等水源。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至少15分钟;如溅入眼中,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 15分钟后,请医生诊视。2、如吸入中毒,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3、如有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4、中毒的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应放置于儿童触达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2、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将药剂贮存在高温或靠近明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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