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抗蚜威登记证LS20021077-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1077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抗蚜威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抗蚜威 pirimicarb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烟草 烟蚜 30-5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烟草烟蚜在移栽缓苗后,团棵期、旺长期及时打药,视蚜虫发生情况,一般施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熏蒸和渗透叶面作用。同时,杀虫作用较迅速,残效期较短,对烟蚜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该产品在烟草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2、本品在20℃以上时有熏蒸作用,15℃以下时只有触杀作用,应选无风、温暖天气施药。3、本品对棉蚜基本无效,不能用于防治棉蚜。4、配药和施用本剂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比如戴口罩、手套、保护衣物等,施用期间不得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清洗手脸,更换保护衣物。清洗药械和包装物的废水应引入废水沟中,避免污染河流、井、水源。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不要在蜜源作物花期使用,桑园、蚕室附近禁用;避免在鱼塘等水体附近使用本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混放、混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