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306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3-1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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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线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严禁将本品制成悬浮剂直接喷施。本品应于线虫发生前或初期沟施,且注意接近根区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线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是克百威的低毒替代产品。其杀虫活性较高,持效期较长,防治辣椒线虫效果显著。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辣椒作物上第一茬收获期安全,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本品对鱼类、蜂、蚕等生物有毒,施用时不要污染水源及养蜂、蚕场所,不要在水源清洗施药用具及施药衣物,以免造成环境污染。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施药时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操作,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诊治。不慎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眼睛刺痛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水清洗,如皮肤刺痛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误服:切勿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治,解毒药品为阿托品,但不可用肟类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高温、高压和撞击。 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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