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40355-哈尔滨市益农生化制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355 首次批准日期: 2004-2-9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哈尔滨市益农生化制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9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80-100毫升/亩 药土法
水稻移栽田 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 80-100毫升/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插秧缓苗后,稗草1.5叶期前,药土法均匀施于田内。2.施药时,应有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也可结合水耙地甩施。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抵制体内蛋白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可用于水稻移栽田,能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如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等有良好防效。对鸭舌草、节节菜、尖瓣花、萤蔺有较好的预防作用。持效期适中,对水稻安全,对下茬作物无影响。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一次。2.精细整地,施药后应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有利于提高药效。3.在插秧田,秧苗素质不好、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灌水过深或田块漏水时,都可能产生药害。 4.用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废水及包装物应妥善处理。5.本品对鱼类毒性很高,不宜在养鱼的稻田使用。残药或清洗液不能倒入池塘河流中。5.本品使用剂量不可过高,水层不可过深。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本剂污染的衣物。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丁草胺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若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并从速就医。溅到皮肤上,要用肥皂水洗净。2. 误服时,应大量饮水,催吐并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