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LS20060528-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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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528 首次批准日期: 2006-3-16 有效期至: 2009-3-15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9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60-10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春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00-14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最佳施药时期为播种后,出苗前。2、均匀喷雾土表,每亩用水30-40公斤。3、如有结晶,请用热水浴加热,使结晶溶解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发挥。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 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适用于大豆田防除稗草、狗尾草、马唐、看麦娘、画眉草、秋稷、牛筋草等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对马齿苋、苋、藜、蓼等部分双子叶杂草也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或施药后持续低温多雨(10℃以下)或持续高温(30℃以上)易产生药害。干旱条件下药效发挥不佳。正常使用对作物安全。3、本品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温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梁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使用。5、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口罩、手套等,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操作者不可饮水、吸烟和进食等。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1、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2、若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3、中毒症状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如误服须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水源、火源等,并加锁。不能与医药、食物、种子和饲料等同储同运。2.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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