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吡嘧磺隆登记证LS2008173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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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73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7 有效期至: 2009-4-7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14-20克/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移栽前或移栽后5-7天拌毒土撒施,药后保水3-5公分,5-7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高活性内吸选择性除草剂,在水中能迅速扩散,能被敏感杂草幼芽、根系吸收后在体内迅速传导,抑制杂草体内氨基酸合成,使杂草的芽、根很快停止生长,最后导致杂草全株枯死。本品主要用于防除水田中的鸭舌草、节节菜、泽泻、浮萍、牛毛毡、异型莎草等一年生等阔叶草及莎草科杂草,对1.5叶期前的稗草也有防效。水稻幼苗对本品耐药性强,安全性高.
注意事项
1.本品对水稻安全,但不同品种水稻对本品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宜在水稻2叶期以后施用。2.施药时应撒施均匀,保浅水5-7天。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施药和稻田排水时避免污染临近的敏感作物。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6.本产品符合标签说明,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发生皮肤接触或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换洗衣物,再请医生诊治;如误服,请及时催吐,多喝水以促进排泄。然后携带标签,送医诊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低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存放,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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