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LS20052023-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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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023 首次批准日期: 2005-6-1 有效期至: 2009-5-31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9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玉米 一年生杂草 10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播后苗前。2、施药后的土壤宜保持湿润,有利于药效的发挥。3、多雨地区应注意雨后排水工作,排水不良或易积水的地块请谨慎使用,以免发生药害情况。
产品性能
乙草胺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乙草胺可有效防除玉米地的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请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用药。2、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用作土壤处理。有机质含量高、干旱情况下采用推荐剂量上限值,反之,有机质含量低、沙壤土或降雨灌溉情况下采用推荐剂量的下限值。3、一个作物生长季最多用药1次。4、水稻、麦类、谷子、高梁、黄瓜、菠菜等作物对乙草胺比较敏感,使用时不能将药液喷洒或漂移到此类作物上。5、施药后空袋(瓶)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6、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戴工作服、手套、保护面罩等,施药后应漱口、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中毒症状为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干净;溅入眼内,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或牛奶催吐,保持安静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远离儿童且不能与食物、水、种子、饲料等混合存放;本品可燃,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及有明火的地方,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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