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28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9-8 | 有效期至: | 2009-9-7 |
| 农药名称: | 甲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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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草胺 | alachlor | 48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一年生杂草 | 华北地区:350-400毫升/亩,150-200毫升/亩(盖膜);长江流域:200-250毫升/亩,125-150毫 | 苗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喷药时应以施药的实际面积折算用药量,于棉花苗前或播后苗前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2、施药时间应在无风或微风的上午或傍晚,中午前后气温高时不能喷雾。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进入植物体内抑制蛋白酶活动,使蛋白质无法合成,造成芽和根停止生长,使不定根无法形成,整株逐渐枯死,能有效防除棉花一年生杂草。 |
| 注意事项 |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高粱、谷子、水稻、小麦、黄瓜、瓜类、胡萝卜、韭菜、 菠菜不宜使用甲草胺,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以上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使用该药半月后若无降雨,应进行浇水或浅混土,以保证药效,但土壤积水会发生药害。4、甲草胺乳油能溶解聚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苯二烯的塑料和其它塑料制品,不腐蚀金属溶器,可用金属制品贮存。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的等水源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若误服:若大量摄入,应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碳酸氢 钠溶液洗胃。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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